REACH的英文全称:
Registration,Evaluation,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
中文全称是《化学品注册、评估、授权和限制》,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,已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。
一、REACH法规的目的
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;增加化学品信息的透明度。从实质意义上讲,REACH法规将促进化学工业的革新,使其生产更安全的产品,刺激竞争和增长。REACH在欧盟范围内创建一个统一的化学品管理体系,使企业能够遵循同一原则生产新的化学品及其产品。
二、REACH法规的主要内容
作为整机(属物品)制造商管控限制规定的有害化学物质及SVHC的各项候选物质浓度低于0.1%(w/w)。
三、REACH法规管控的有害化学物质
1、高度关注物质(SVHC):欧洲化学品管理局(ECHA)每年两次对潜在的高度关注物质展开公众评议,最终决定哪些化学物质会纳入SVHC清单并官方公布,到目前为至已达173种,要求每种的浓度≤0.1%(w/w)。
2、限制列表(即附录XVII):REACH条款67.1:某物质自身、或在配制品或物品中,附件XVII有对其的限制,则其不能被制造、投放市场或使用,除非其遵守限制/条件。目前附录XVII已有67大类限制物质且还会不断增加,主要有:多环芳香烃、特定有机锡化合物、偶氮染料和颜料、臭氧层破坏物质、双酚A、富马酸二甲脂、多氯三联苯等。
四、关于SVHC各化学物质浓度的计算
欧盟法院最终判决,SVHC各物质浓度基于每个单一物品重量计算,超过0.1%w/w的要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(ECHA)通报。(文/刘金望)